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6月30日以前,按照轄區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相關法律規定,進一步增強男性適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記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推動兵役登記工作法制化、規范化、信息化,保證男性適齡公民辦理入學、開具身份證明、辦理護照和社會保障卡及金融業務等個人事項順暢通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男性適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記義務聯合查驗制度》的通知。為使男性適齡公民順利完成兵役登記和制換兵役登記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登記對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
當年12月31日前,未超過24周歲的男性公民沒有參加兵役登記的,均應進行補登。
二、兵役登記和制換公民兵役證時間
兵役登記時間: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制換兵役登記證時間: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兵役登記方式和制換公民兵役證地點
兵役登記方式:可以采取網絡登記的方式進行(全國征兵網”http://www.gfbzb.gov.cn),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
制換公民兵役證地點:吉林地區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吉林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以上8家銀行社會保障卡辦理網點。
四、登記流程
(一)網上注冊信息。登錄“全國征兵網”(http://www.gfbzb.gov.cn),點擊“兵役登記”選項,進行實名注冊并真實、完整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在全國征兵網信息填寫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樣式見附件1);
(三)辦理《吉林省公民兵役證》。《吉林省公民兵役證》主體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在其背面自定義區(位于發卡日期下方)嵌入以“國防動員標志”圖案為基礎的專屬標識(樣式見附件2)。辦理方法,吉林省戶籍男性公民,完成全國征兵網兵役登記后,持本人身份證件到吉林地區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吉林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以上8家銀行社會保障卡辦理網點制辦帶有兵役登記標識的社保卡。已經辦理過社保卡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件到原辦理社保卡銀行直接更換帶有兵役登記標識的社保卡。辦卡前本人可撥打吉林市社保卡管理中心電話0432-62047566,查詢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四)現場確認。青年本人或家長持《吉林省公民兵役證》和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鄉鎮、街道武裝部現場確認并蓋章。
五、法律責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男性適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記義務聯合查驗制度》,明確了“公民兵役證將作為兵役登記聯合查驗主要載體”“各業務部門在為男性適齡公民辦理入學、身份證明、護照、社會保障卡、金融業務等個人事項時,需公民本人出示公民兵役證完成查驗”。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兵役登記工作聯絡表